| 鸡 西 市 气 象 局
办理防雷装置检测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
施工单位资质认证及其专业技术
人员资格认定事项须知 一、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鸡西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
二、申请条件
1、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根据中国气象局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规定:
①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必须有与本专业相关的高、中级技术人员;
③必须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应的设备;
④必须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化资料;
⑤必须有符合规定的数据文件保险柜(箱);
⑥必须有完善的工作制度。
2、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的资质。
①当地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防雷机构,或者专业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
②从业人员均具有省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黑龙江省防雷资格证》;县、市和省属防雷装置检测单位或者组织应当分别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技术人员3人以上、5人以上和15人以上,其中中级技术人员应占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省属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的高级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
③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的规范文本,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
④有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安全生产措施和工作制度;所制定的《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手册》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⑤有与防雷装置检测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其性能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按期进行计量检定;
⑥有与防雷装置检测任务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设施和必要的资金;县属防雷装置检测单位或组织的办公单位或组织的办公场所不少于50平方米,市属防雷装置检测单位或组织的办公场所不少于100平方米,省属防雷装置检测单位或组织的办公场所不少于200平方米;仪器设备有存放室,资料、档案有储存柜;数据文件管理微机化;
⑦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技术报告规范、内容真实、格式统一。
3、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根据《大连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第15条:“从事防雷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的专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三、申报材料
1、防雷专业设计、施工和检测资质:
①正式申请报告;
②单位基本情况;
③填报专业设计、施工、检测《资质申请表》;
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组织代码证》;检测机构成立的批准文件;
⑤专业技术人员简表;
⑥已建立的有关各类规章制度汇总表;
⑦近三年实际完成的防雷项目情况;
⑧所完成的防雷项目运行情况用户证明(三个以上);
⑨防雷专业设计、施工、检测《质量管理手册》;
⑩所完成的防雷项目全套技术资料(两个以上)。
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
①申请报告;
②申请人简历表;
③防雷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证;
④申请人学历、职称凭证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1、甲级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向省气象主管机构申请,经初审后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评审认证。
2、乙级和丙级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向市气象主管机构申请,初审合格的报省气象主管机构组织评审,再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复审。
3、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资质,向单位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由省气象主管机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由省气象主管机构认证。
4、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申请,转报省气象主管机构认证。
五、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无
2、承诺时限:①甲级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认证,省气象主管机构按评审规程规定,定期组织初审,初审合格的十个工作日内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组织评审。评审合格后三十日内核发资质证。
②乙级和丙级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认证,省气象主管机构按评审规程规定,定期组织评审,评审合格的二十个工作日内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复审,复审合格的,二十日内核发资质证。
③防雷检测单位资质认证,省气象主管机构定期组织有关专家评审,评审合格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核发资质证。
④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经审查合格的十个工作日内核发资格证。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无
七、办理地点
鸡西市气象局一楼,具体地址:。 许可事项政策咨询电话:
附件1:鸡西市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申请表
附件2: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申请表
附件3: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申请表
附件4:鸡西市防雷技术人员资格申请表 |